產品說明
污水氨氮降解催化劑使用說明
一、 前言
隨著國家環保政策的不斷加強,“水十條”的強化實施,污水處理達標排放已成為嚴格監管的指標。各類污水處理方法中,經二級或三級處理后出水的氨氮(NH4)指標通常在300mg/L以下。在這種情況下,為了實現達標排放,再上相應的設施、設備進行處理,固定資產投資大,運行操作相對復雜、程序多。本催化劑的應用就是解決上述“污水處理的蕞后1公里”問題,通過加入“氨氮降解催化劑”,催化降解小于300mg/L的氨氮物質,以期實現達標排放或回用。
二、本品特點及使用方法
1、本品通過常溫催化,降解殘留水體中的氨氮物質,讓相應氨氮轉化為N2和H2O,從而降低水體中的殘留。適用于經二級或三級處理后,無油、淡色,清澈的清水后處理,不適用于原水處理。
2、使用方法:在經二級或三級處理后的清水中,按每噸水加入本品10~50kg,充分攪拌10~20分鐘,靜置0.5~1小時后,出來的水可達到相應標準。經二級或三級處理的水氨氮越低,加藥量越少,效果就越好。對于過高氨氮(NH4)的原水,必須通過前面的物理生化等方面的處理后,才能進入本程序進行充分處理,節省后處理的設備、設施投資。
三、本品為液體不燃物品,25公斤,200公斤或噸桶包裝。戴手套操作,避免吸入和吞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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